为了团结凝聚广大青年学生,丰富课余生活,繁荣校园文化,促进青年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依据《上海交通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上海交通大学Minecraft社是在上海交通大学党委的领导和团委的指导下,由一群具有创新精神的Minecraft爱好者组成的注册正式学生社团。本社团唯一确定名称为上海交通大学Minecraft社,简称为SJMC社、交大MC社、我的世界社,社团类别为文化艺术类,挂靠单位为上海交通大学学生事务中心,指导教师为李嘉彬,思政老师为张北。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范围为SJMC社的所有成员及SJMC社所举办的活动。
第三条 本社团成立的目的是为热爱Minecraft及其相关领域的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建立学习、交流、合作的空间。
第四条 本社团的宗旨是:
探索沙盒游戏运行机制,实践服务平台开发过程。
锻炼专业交叉创新能力,提高在线共享合作水平。
培养寓教于乐学习思维,平衡现代生活工作压力。
第五条 本社团的原则是:开放包容,兼收并蓄,学以致用,寓教于乐。
第六条 本社团开展社团活动时,所有成员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遵守上海交通大学有关规章制度。
第二章 成员
第七条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在读学生,提交入社申请,经过社团理事会批准后,方可正式加入本社团,成为正式成员。
第八条 成员须履行以下义务:
1.积极参与社团活动
2.保护社团财产安全和信息安全
3.维护社团名誉
4.遵守社团规章制度,服从社团安排
第九条 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参与本社团的活动
2.交流Minecraft相关知识
3.按照章程规定申请成为管理人员
4.了解社团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
5.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
6.参加社团成员大会
7.按照章程规定申请加入或退出社团
8.向社团理事会和社团工作部反映社团及其成员出现的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等行为
第十条 社团成员有自由退出的权利。若要求退出社团,需要向社团理事会递交申请,经过批准后,终止其社团成员资格。
第十一条 社团成员违反本章程的,经理事会讨论后,可以终止其社团成员资格。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能
第十二条 社团设立以下部门和管理职务:
社长顾问团:会长1-2名
建筑设计部:部长1-2名
红石命令部:部长1-2名
游戏运营部:部长3名
宣传创作部:部长1-2名
技术开发部:部长1-2名
组织策划部
社团理事会由上述管理人员组成
第十三条 社团各部门组成和职责如下:
1.社长顾问团:领导社团的工作建设事宜,执行社团成员大会的决议。
社长:暨社团负责人,统筹规划和监督社团各项事宜,负责社团对外交流工作;兼任社团功能性团支部团支书。
顾问团:由曾经的社团理事会成员组成,对社团建设提出建议。
2.建筑设计部:负责Minecraft内建筑的搭建、分享和教学,并提供成果展示。
3.红石命令部:负责研究、交流、组织学习Minecraft内的红石电路与命令机制,并提供成果展示。
4.游戏运营部:负责社团Minecraft玩法宣传和服务器运营。
三个方向各设一位部长。
原版玩法方向:负责玩家知道和培训、运营管理社团原版玩法Minecraft服务器。
模组玩法方向:负责交流与研究模组、插件、整合包、汉化、编程开发、工具等,并分享相关教程和国内外开发消息,同时运营管理社团模组玩法Minecraft服务器。
小游戏玩法方向:负责运营管理社团小游戏玩法Minecraft服务器。
5.宣传创作部:负责社团多媒体内容的创作,进行社团新媒体账号的维护,开展线上线下的社团宣传。
6.技术开发部:维护社团服务器及相关服务,进行Minecraft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7.组织策划部:负责开展社团活动,管理社团运行事宜。
四个方向各设若干名干事。
活动策划与执行:负责社团活动的策划、宣传和执行。
资料员:负责社团资料的记录和整理,以及人事管理。
财务管理员:负责社团经费记录、管理。
后勤管理员:负责社团物资购置管理、社团场地维护管理。
第十四条 社团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五条 社团的各项职务任期为1年,届满改选。选举方案为:
1.通过有意向者自荐、经过他人同意后推荐他人、理事会和指导教师推荐等方式得出候选人名单。
2.在社团成员大会上,社团成员进行不记名投票,得票多者获胜,并公示。若平票,由理事会和指导教师讨论后决定最终人选。
3.经过指导教师批准,正式担任职务。
第十六条 社团各职务可以连任,兼任。
第十七条 若社团管理人员不称职或违反有关规定,社团成员大会或指导教师有权撤销其职务。
第十八条 社团管理人员有自行解除职务的权利,向社团理事会递交申请后自动解除职务。
第十九条 社团管理人员的选拔要求为:
1.对工作内容有清楚的认识。
2.认真负责,信守承诺,与人为善。
第四章 社团成员大会
第二十条 社团成员大会是社团成员了解社团情况、行使成员权力的重要会议。
第二十一条 社团成员大会是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社团成员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代为行使权力。
第二十二条 社团成员大会每年召开两次。
第二十三条 社团成员大会的议程包括选举社团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审议社团工作报告,对社团信息变更、解散等事项作出决定,修改社团章程,监督社团财务及活动开展情况等。
第二十四条 由社团成员大会决定的事项,除选举社团管理人员外,须到场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方为正式决定通过。
第五章 活动经费及管理
第二十五条 社团的经费来源包括:成员自愿捐助缴纳、依照相关规定接受资助、商品购买制作与出售等。
第二十六条 社团所有经费收支情况由财务会长进行登记管理。
第二十七条 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名义擅自挪用社团经费,一经发现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社团实行财务公开化和透明管理。
第六章 变更和终止
第二十九条 变更程序
1.社团章程、基本信息的变更,由理事会提出变更报告,提交社团成员大会通过,并公示。
2.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依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三十条 终止程序
1.由理事会提出终止报告,召开成员大会表决通过。
2.由理事会提出终止方案,确定善后工作人选,成立清算组织,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由理事会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社团工作部申报,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4.社团终止清算后剩余资产按校团委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归SJMC社所有。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2024年9月16日)起实施。